|
封闭式基金如何开户
1. 开户程序
投资者开户深、沪证券账户卡即可用其买卖上市基金。投资者也可以开立深、沪基金账户来买卖上市基金。个人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深、沪证券交易所各证券登记机构或开户代理点办理开户。
2. 注意事项
① 每个身份证只允许开设一个基金账户。
② 不得在异地开设基金账户。
③ 已经持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不得重复开设基金账户。
④ 投资者的一个资金账户只能对应一个基金账户或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只用于上市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及交易,不得用于股票的认购及交易。
⑤ 不得由他人代办,也不得在异地开设基金账户。
3. 开户费用
开设基金账户的费用为人民币5 元。
封闭式基金申购
1. 办理申购
① 已有深、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进行申购。
② 没有深、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申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开户网点办理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只买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开设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③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申购量,在申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一经办理申购手续,申购资金即被冻结。
④ 委托申购上网定价发行基金的申购手续与上网发行股票的申购手续相同。投资者可通过填写申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申购委托。
2. 确认中签并解冻资金
T 日:申购日;
T+1 日: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结算公司资金专户;
T+2 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为有效申购;
T+3 日:摇号抽签;
T+4 日:公布中签结果,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3. 申购规则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面值: 1.00 元/份;
发行费用: 0.01 元/份;
申购价格: 1.01 元/份;
申购地点: 深、沪证券交易所;
申购单位: 每份基金单位;
申购份数: 每一账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 份;超过1000 份的,须为1000 份的整数倍;
申购限制: 每一账户申购不设上限,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但每笔申购不得超过99.9 万份。同一账户多次申购的,将多次申购的数量全部累加后,对同一账户的申购进行连续配号;
配号方式: 分段配号,统一抽签。
4. 注意事项
① 已开设股票账户的投资者不得再开设基金账户。
②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资金账户,并只能对应一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不得开设和使用一个或多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申购。
③ 沪市投资者(使用沪市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必须在申购前办理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手续。申购委托后,不得撤单。
封闭式基金交易规则
1. 交易品种
所有上市基金。
2.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 ~11∶30,下午1∶00 ~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3.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①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②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4. 申报规则
① 申报方式: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② 报价单位: 每份基金价格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人民币。
5. 涨跌幅限制
交易所对基金交易同样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封闭式基金上市首日除外)。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6. 委托单位
买入或卖出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 万份。
7. 竞价规则
(1) 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2) 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基金第一笔成交价。基金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为当日该基金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8. 交易费用
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5%,不足5 元的按5 元收取。上交所按成交面值的0.05%收取登记过户费,由证券商向投资者收取,登记公司与证券商平分;深交所按流通面值的0.0025%向基金收取持有人名册服务月费。
封闭式基金收益分红
上市基金分配大多采取派现金方式,与股票分红方式一样,直接派到投资者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上,投资者可以直接到托管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封闭式基金行情
1. 基金指数
为反映基金市场的综合变动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均以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编制基金指数。
(1) 深市基金指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0 年7 月3 日起终止以老基金为样本的原“深证基金指数”(代码:9904)的编制与发布;同时推出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样本的新基金指数,名称为“深市基金指数”(代码:9905)。
深市基金指数的编制采用派氏加权综合指数法计算,权数为各证券投资基金的总发行规模。基金指数的基日:为2000 年6 月30 日。基日指数为1000 点。
(阅读次数:)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